policy
2026-10-08
中国 2026:纯电动乘用车出口须办许可证(税号 8703 80 10 90)
商务部/工信部/海关总署/市场监管总局 2025 年第 54 号公告(2025-09-26):自 2026-01-01 起,对有 VIN、仅装驱动电机的纯电动乘用车(参考税号 8703801090)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。申报仍按商产发〔2012〕318 号;2026 年线上申报 09-29 开通。
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,中国对仅装驱动电动机、有 VIN 的纯电动乘用车(参考海关税号 8703 80 10 90)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。
依据:商务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海关总署、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54 号(2025-09-26 发布)。企业资质、申报与许可证发放仍按 商产发〔2012〕318 号执行。这不是目的国关税调整。
配套:商办贸函〔2025〕408(2025-09-27)——2026 年度线上申报系统于 2025-09-29 开通。拟开展纯电动乘用车出口的企业须申报,系统「申报车型」填乘用车。
中亚 / 海湾的纯电订舱,出口端仍要先拿到中国出口许可证。油电混动、燃油车不在该税号口径内,不要整张 FOB 都写「要许可证」。
*依据:54 号公告;商办贸函〔2025〕408。票面税号以报关行为准。*